民事
持械找茬将我们殴打住院,我们反抗还手几下,对方无伤,却向我们要钱,算什么?
持械找茬将我们殴打住院,我们反抗还手几下,对方无伤,却向我们要钱,算什么? 前些日子元旦放假,我们六人(辅警)聚会晚上吃完饭后准备回家,在路上遇到三个喝多的男子,那边撩闲我们互相吵吵了几句,随后那三人一个手拿斧子、一个手拿木棒还有一个男的板子就奔我们过来了,手拿斧子的那个人冲着我们一个穿警服的(没有警用标志)就要打,我上前拦着不让动手,那人说就打警察,然后他们三个就上来打我们,其中一个人头被拿棒子的打破了(住院,疯了8针),我们有拉架的,也有和他们撕扯的,后来我们报了警,那伙人就跑了,我们几个都受了伤,第二天听说那伙人住院了,我们单位领导怕事情闹大,就让我们去找他谈,去了以后见他们一点伤都没有,而且张口管我们要6万,不然就到要公安局告状,我们想息事宁人,答应给2万,但他们不同意,并且今天告到了局里,局里说如果他们要告,我们都要开除,最好拿钱给他们,但是那天真的不是我们的错,而且也不是我们先动手,也没有打他们,他们拿的斧头棒子,明显就是要讹钱,请问应该给他们钱吗,如果不给上级有权开除我们吗? 现在还留有斧子棒子,他让我们陪药费,没有伤硬住院,VIP病房,医药费才3000多,想我没要6万元,不然就要告我们,我们才真正的受伤住院呢,而且他们还不承认打我们了,并且说是我们无缘无故打他们的,算敲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ervnb……(吉林)
提问时间:2012-01-05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