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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我上班期间因为下属上班迟到,发生口角,继而打了对方两拳,后对方离开嚷着要找上级领导,我随后想找他平息此事,没找到,就在后门喊了两句就走开了,没过两分钟,谁知道他一时气愤自己用手捶玻璃门把手弄伤了,喊我帮忙,我随即送他医院治疗,后来他家报警我被行政拘留7天,现在他手鉴定为十级伤残,起诉法院,单位为第一被告,我为第二被告,要求我赔偿请问我该如何处理,现在法院进行调解阶段。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清风007(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12-01-05 10:1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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