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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可以拿回押金?

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可以拿回押金? 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了一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由于经营变化,提前告知出租方需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交付的两个月押金是否可以拿回来。合同上是有写明的,具体条款如下: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但甲方应向乙方退还押金和未履行部分的房租。
(1)。。。。。。
现在是尤乙方单方面申请解除,是否可以拿回押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o412……(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6-07-07 00: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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