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受害者被限制自由24小时,还被采集了指纹、掌纹以及拍照,是否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受害者被限制自由24小时,还被采集了指纹、掌纹以及拍照,是否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的两位亲戚骑电动车在下班途中,被一辆横穿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车撞了,事故是由于开车司机边打电话边开车造成的,撞倒人后还没停车,是有人追上去叫喊才停下来的。
造成的后果是:一位亲戚摔倒时,头部着地,牙齿摔断,腰部挫伤,右手袖子被压入车轮,幸亏及时右手险些被撵断。另外一位亲戚是摔倒腿部受伤。
对方说自己刚才开车时在打电话,没看到人,也不知道自己撞倒人了。当时双方发生一些争吵,对方还找人来,来的人扬言是我亲戚违反了交通规则,还要打人。
他们第二天到交警队处理,交警的处理结果是:对方负全部责任。
在事故中,对方发现她车子的后备箱凹进去了一小块,她说是我的亲戚踢坏的,交警说这个不属于交警的职责范围,让她报警,让110处理。
当天晚上因为被撞伤,警察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去医院看病了,就没有去派出所。所以就另外再通知时间了。
第三天下午,我亲戚接到警察的电话,叫他过去做笔录。到了那里后,警察就给了他一张传唤证,后来让他把随身物品都交出来,手机也关机了交给他们,就不让他出去了,然后就一直问他有没有踢车子。在接受问讯时,我的亲戚多次向警察提过自己是被对方的车撞了,是事故的受害方,并未踢对方的车;而且报警那时,对方也和警察说过没有看到我亲戚踢她的车子,只是怀疑是我亲戚踢的。但警方一直要他承认踢车的事情,而他在向警方讲述事情来龙去脉的时候,却和我亲戚说:不要说那些,现在是问你有没有踢车,踢了的话,赶快承认,不承认的话就没的出去的。后来我亲戚提出与对方肇事司机对质时,警方却置之不理。
在当天问询完之后,我亲戚被限制人身自由,不让他回家。他询问过警察:这种被限制自由的情况是否是属于拘留或拘禁。警察给出明确的答复是:不是拘留,也不是拘禁。但警察却又说不出这是什么性质的限制自由。
他追问警察:既不是拘禁也不是拘留,那现在问完话,我就可以回家,如果再有事情的话,可以电话通知我的。但是警察给出的回答很出乎人的意料:打电话给你们,半小时都不来,我们都不要吃饭了。
所以,晚上他一直被关在派出所的一个小房间里。第二天上午,他被叫去录指纹,掌纹,还拍了照片存档了。到了下午,距离头天进去的时间满24后,警察因没有证据,就让他回家了,他们说要是找到证据了,还会随时叫我亲戚过去的。
事情的大概就是这样的,想请问各位老师一些问题,恳请各位老师赐教!
1、警察的做法侵犯了我亲戚的哪些权利?他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鉴于不公平的对待已经出现,如果下次他们再找他过去,他该怎么办?
3、在接受传讯时,警察有权利仅凭传讯证将当事受害人扣留24小时吗?
4、在这种情况下被录指纹、掌纹还有拍照,是否侵犯了合法公民的权益?(或者:是否是只要进了公安局或派出所,不管有没有违法违规,都会被定性为不良对象,被要求去录指纹和掌纹及拍照片存档?)
5、这种指纹和照片被存档之后,是不是构成了不良记录,对以后有没有不好的影响?
5、对方司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是否构成了故意肇事罪,和肇事后逃逸罪?我们可以提出怎么样的赔偿?
6、对方的人故意过来闹事,是否构成了蓄意闹事,故意伤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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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w甲乙丙丁(浙江)
提问时间:2012-01-04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