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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致残应如何赔偿
因公致残应如何赔偿 本人现年47岁,男。在私企任工人,农村户口(是政府的移民户),是六口之家的主要劳动力,有一儿子正在上大学(离毕业还有2年半),女儿尚未出嫁,妻子是家庭主妇,无任何经济来源。家有长期依靠吃药治疗患有脑瘫丧失任何劳动能力的老母亲和患有脑血栓丧失任何劳动能力的老父亲。
本人在工作期间正在操作过程中被单位车辆造成右大腿股骨断裂、腿主静脉血管彻底断裂、腿主动脉血管撕裂(腿主静脉血管需移植左腿静脉血管手术连接),膝盖半月板塌陷坏死(需将原来的半月板摘除植入异体骨填平),小腿骨粉碎性断裂,脚踝骨断裂(因碰撞导致错位需医用钢钉固定)。自发布此贴时间(2009年12月27日)距出事故时间已经11天,目前已将右大腿股骨、腿主静脉血管、腿主动脉血管进行手术治疗。定于2010年1月1日对膝盖半月板塌陷坏死(需原来的半月板摘除植入异体骨填平)、小腿骨粉碎性断裂、脚踝骨断裂(因碰撞导致错位需医用钢钉固定)进行手术治疗。医院主治医生介绍:以上病情康复后因膝盖半月板会造成永久性风湿性关节炎,因病自康复出院后3—5年不能进行体力劳动。
本人诚挚的向有识之士求助,像我这种情况单位应对我做出哪些赔偿?赔偿额为多少?期待您的回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周洪海(内蒙古)
提问时间:2009-12-27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