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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婚姻继承

婚姻继承 遗嘱上原话是“我百年之后房屋的产权由儿子(我爸的名字)继承,其它人不得干涉“我爸现在已经再婚,第十八条第三解释规定要明确指出给夫或妻一方才算个人财产,我奶奶遗嘱上的这句话会不会被我继母扣字眼,而说成没有明确说明给一人,从而要算是共同财产?请法律专家替我解答,无比感谢!1.遗嘱未明确约定房产位置等信息怎么认定,是否有效?2.婚姻法解释三是否适用即婚后通过父母立遗嘱继承的房产不需明确给儿子一方所有也属于个人财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ree15……(上海)
提问时间:2012-01-03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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