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因生产队收河外滩码头管理费,导致被殴打一事.
因生产队收河外滩码头管理费,导致被殴打一事. 主要人物:砂石老板邓* 傅大* 傅小*
事因: 2011年12月20日砂石老板邓*在本村河外滩拖沙,邓*交1000元给傅大*作为队上的码头管理费,但傅大*只拿出300元给队上,剩余的700元私吞作为已有,社员知道后都不服气,就到河外滩拦阻邓*的拖车,当时去拦车的社会员有12人之多.看到这些人在码头拦车,傅大*跑到堤上破口大骂他们是土匪,不要脸,只问他们还要多少钱,后来在场的人说最少要2000,他就跑回家拿钱,跑到河外滩说,谁接钱我就打谁,又指在傅永年脸上说,多次就要打他(傅永年此人老党员,为人耿直,74岁),傅小*担心他们打架,上前扯开,谁知傅大*就是一巴掌,两拳向傅小*脑部猛打,当时鼻孔流血不止,眼睛红肿,随即傅小*将手中的茶瓶投向傅大*,傅大*侧身让开,不幸摔跤在地上,导致上唇摔口,随即拾起茶瓶再次向傅小*脑部猛打,傅大*儿子就从后面用拳猛击傅小*腰部,将他按倒在地上又打,后经在场人扯开,就都到县医院就诊,
在当时打架时,有人拨打了派出所电话,要求他们来作了初步调解。12月27日派出所通知双方到所里作调解,傅大*提出,要傅小*赔偿2万元,还要赔礼道歉.傅小*不同意说你先打人,还要我们赔你钱,公理何在.
之后派出所调解无效将他们送往县公安局,现将傅小*直接关押看守所,28号上午接到派出所电话,说傅大*治安拘留5天,傅小*刑事拘留,现傅大*已回家,而傅小*却还在看守所,不知道派出所是按什么程序走的?给傅小*定的什么罪?请律师帮忙分析分析,敬请为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小清竹(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01-03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