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通讯
关于手机欠费问题
关于手机欠费问题 你好,今天我收到一封从南宁寄来的法律文件,是中国移动公司授权的,说我在南宁开通的手机号码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1日欠费本金43.90元,违约金126.33元(每天以本金的3&滚动),共计:170.23元,要求我于2012年1月28日前交纳欠费及违约金.还说否则,将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追收欠费,我可能需要承担相关的诉讼费及执行费
我当时是赶着回家乡没有停机销号,现在在家都差不多3年了,现在才发这封信来.请问我需要交纳这些费用吗,如果需要交的话只交欠费不交违约金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想想看看(广西-北海)
提问时间:2012-01-02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