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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撤迁财产如何分割

房屋撤迁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好!我家共有七姊妹,原居住在老房中(约150平米,有土地证)。后来,由于居住条件受限,父母要求由子女出钱重新修建。因老大、老二自己已购房自住,我在外省工作,均未出资建房。全家人召开家庭会签订了一份协议并签字盖了手印(我因在外,未参加),大意是老房估价14000元,七姊妹每人2000元,由出资建房的四兄妹补偿给另外三姊妹各2000元。后由四兄妹出资十多万修建了五层楼房,四兄妹各一层,父母一层,由其中一兄弟以四兄妹的名办理了房产证(父母无)。今年由于房屋撤迁,政府按1:1.3比例进行补偿,四兄妹均获得了价值七八十万的住房和10多万的安置费。我父母和另外三姊妹均什么未得,特别是父母成了真正的无产者。请问我父母该怎样得到他们的财产,另三姊妹应当得到四兄妹的经济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强月(云南)
提问时间:2012-01-01 22: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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