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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帮帮我
谁能帮帮我 我在2001年分期付款买了套商品房。首付7万。剩余7万分期付款。在2004年地产商需要资金把房子抵押给银行,由于经营不善没能还上代款。我们许多商户2004年的银行房贷就没还,银行就从地产商的银行保证金里扣除了当年的房贷。到2008年算上04年扣除地产商的房贷已经全部还清。房产证到现也没能给办理。也打了官司,法院判我们胜诉,我想咨询的是扣除地产商的那部分钱我们应该怎么给法。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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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王岩如(山东)
提问时间:2011-12-31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