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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转租合同超过6月   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转租合同超过6月   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本人于2010年向甲方租150平米,时间是六年,同时我把50平米做隔墙出租,当时已征得甲方口头同意,但合同上有一条是不得转租,今年甲方提出我们违约转租,要解除合同。理由是 转租未得到甲方同意;我咨询很多律师回答是可以解除合同。我今天找出一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请问法律高手,1、此情况有口头协议是否可以终止合同。2、有第十六条依据是否不能解除合同。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开琦(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1-12-31 18:4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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