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通讯
以假冒公章的方式签署的电信合同所发生的费用,是否需要我来承担
以假冒公章的方式签署的电信合同所发生的费用,是否需要我来承担 我是个体户,将店铺外包给第三方A实际经营,并签署了协议。2011年12月我收到电信账单,显示说我办理了商务领航套餐,月租费69月。我从未办理过上述套餐,通过10000号查询,了解到,2011年5月,我的店铺承租人A用工商执照的复印件以及私刻的公章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去上海电信办理了手机与固话绑定的业务。
我从电信局了解的情况是,办理此项业务,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商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电信业务约定书加盖公章。我已去电信局,查阅过当时办理的原始资料,是以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业务约定书加盖公章及其个人身份证登记办理的。
由于我所有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原件从未离手,且从未刻制过公章。所以办理电信业务的公章一定是伪造的公章。
我已与电信沟通,表示办理此项业务的公章是伪造的,我本人从未授权办理,想在2011年12月终止这项业务。但是电信要求我支付合同违约金899元才可办理拆机,负责仍要求我每月支付69元的月租费,若是预期不付,则要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欠费的法律责任。
我想咨询的是以伪造的公章签署的电信合同是否有效;这份合同电信要求追偿的人员是办理人A,我,或者是个人工商户?若办理拆机,相关电信合同的违约金或者费用是否需要我来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韩正润(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11-12-29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