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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店铺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求收回店铺,店内装修费用是否应由房东承担?

店铺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求收回店铺,店内装修费用是否应由房东承担? 在娄底大平寺租用一店用,合同为五年,至今一年半,店铺内主营女鞋,已装修鞋柜及玻璃门等,房东穿然说要使用店面,最多还给五个月时间,并不补偿任何费用。请问这种情况房东是否应该作出相应补偿?像装修好的鞋柜及玻璃门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Pe5326(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1-06-23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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