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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还款事宜咨询

信用卡还款事宜咨询 您好。本人于07年办理了民生银行信用卡,不久便不再使用。
08年5月收到银行催收电话称仍有六千一百余元没有偿还,由于大多是年费、滞纳金和罚息,电话催款人员答应免除三分之一的金额,我于次月将四千三百元存入账户,当时向柜台询问,称账户已经结清。
时隔三年之后,本周又有两人自称民生催款员上门(家庭与单位)要求我支付一万两千八百余元。询问其该账目的构成,说08年5月有一千八百余元没有还清(即他们口头要约免除的部分),合计三年利息一共一万两千多。
现与他们协商,口头约定支付民生银行五千元,银行将账目结清。但他们拒绝签署书面协议,反而要求我到居委会开具生活困难证明。如果我去开具证明,是否只能证明我承认他们提出账目的合理性,而且个人利益更加无法保障呢?
如果向法院提出诉讼,则他们除了口头提出之外从未留下任何书面凭证,这样是不是根本无法提出民事诉讼呢?
目前此事已经对我的生活产生影响,但想解决又不知从何入手,希望哪位法律人士善为解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aris……(上海-卢湾区)
提问时间:2011-12-28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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