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安置房纠纷。
安置房纠纷。 甲方:刘先生 乙方:袁女士 丙方:刘先生的儿子(也是户主)
乙方(是二婚)嫁入甲方家后 当地房屋拆迁 ,乙方 不能分的平方 ,但是可以自己出钱买平方,甲方的平方全部给予了丙方(也就是他儿子),乙方嫁到成都来的时候户口没有拿到当地,所以乙方买平方的时候名字是写在丙方的户头上,现在乙方把房子分到了,但是房主的名字是丙方的,现在丙方想让甲方住这套房屋 ,但是乙方不愿意(原先个人出钱买这套房子的时候打算是给自己的娃娃住的)。这套房屋总55平方 45个平方是国家补助给乙方的(乙方因为属于 挂钩户 这45个平方也是给了钱买的)还有十个平方也是从甲方亲戚手中花钱买的。原因就是这样 ,想问一下这套房子全权是乙方出资买的她有权利把这套房的户主名变更到她的名下吗? 急急急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阳光的爱(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1-06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