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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金龙收益联动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华安金龙收益联动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华安金龙收益联动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第五条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因遭遇非本意,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所导致的意外事故,并以此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其身体烧伤,残疾,身故,本公司给付以下意外伤害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一个保险单年度内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本条各项保险金给付的累计金额以该保险单年度最近一次事故发生时的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1 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残疾保险金
3意外烧伤保险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31238……(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09-12-22 11: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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