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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刑事案件受害者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受害者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房产公司十几个销售人员将我打伤,事发当日派出所立案按行政治安处罚施暴者,拘留15日,罚款500元,但等受害者伤情稳定后被鉴定为轻伤,并且受害者将刑侦大队的鉴定结果交付与派出所,行政案件是否就转为刑事案件?需不需要派出所重新立案?派出所公诉、处理周期一般为多长时间?若派出所迟迟未立刑事案件、也未公诉、也未调解,受害者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mdxw(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6-06-30 11: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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