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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

交通肇事赔偿 肇事方在住院期间只拿来3000元,再没音信,已经经了交通部门,可给他打电话不接,他在医院找了人,在有生命危险的隐患下建议出院,在做伤残鉴定时法医建议先治疗,因为存在生命隐患,可治疗需要不小的一笔费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医院有没有责任,请指点一下,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cr3211()
提问时间:2011-12-28 09: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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