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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

交通肇事赔偿 我的家人在马路边散步被一辆小车撞到,造成一死一伤,交警认定我方无过错,肇事方负全责。男死者46岁,女伤者41岁。死伤者有一个9岁男孩(小学三年级),一个18岁女孩(未参加工作),父亲71岁,母亲64岁。死伤者系光泽县鸾凤乡武林村农民,死伤者开了一个中等大的饭店,经营的不错,年收入约30万元(该饭店已经营了4年多)。请问我方该如何让肇事方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n1681()
提问时间:2011-12-22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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