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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单位不续签合同我是否能拿到补偿

单位不续签合同我是否能拿到补偿 我跟单位签的是2011.7-2016.7五年的劳动合同。总公司在天津,我当时被分配到太原的一家分公司,2014年3月怀孕请产假,当时我所在的分公司被另一家分公司兼并。2016年这家分公司由于市场需要从太原迁往别的省份,我的人事关系被太原的另一家分公司就近接收。从14年3月至今,单位一直让在家等待工作安排。现在,这家分公司通知我,问我是否愿意去外省的项目部上班,否则7月底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单位现在要求我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签返岗通知书,如果我不同意去外地项目部,单位是否能以我旷工为由而不续签且不支付赔偿金呢?我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曾对劳动地点约定的是“随工程项目”,我是否有必要申请劳动仲裁呢?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j……(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6-06-29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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