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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通报问责督办的案件在三门峡中院竟敢久拖不判!
河南省高院通报问责督办的案件在三门峡中院竟敢久拖不判! 本判决书在河南省高院2010年度“万起案件评查”中已被列入典型的重大瑕疵案例,主要是通过查阅卷宗得知审理存在多出违法:1、违法采信副院长张社军自己与被告单方作出的建筑勘验报告原告不知情;2、判决书中称,经询问建行审核人员的证言,事实上询问的并不是该工程结算审编人员,与本案无关,况且又是篡改的证言。2010年5月14日发回三门峡中院再审,2010年11月11日再审后已经查明被告行使的撤销权已经丧失,由于张社军袒护被告达到长期赖账不还的目的,至今不给判决!原告联系电话:13703863317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正必压邪(河南)
提问时间:2011-12-28 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