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房屋动迁后婚姻关系中女性权益保障的问题。急~!谢谢
1、结婚不足二年,不属于引进户口,不属于动迁对象。2、没有。3、最好建议,房产证写上你的名字。
1、协议上能否写你的名字,应看你是否作这安置对象;2,关键由动迁组认定:3、建议与律师具体研究!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先找到安置协议看看。
初步判断,你应当是属于被安置人,有你的补偿份额。设法看到动迁安置补偿协议即可。
如果你不属于被安置人,那么此次动迁的补偿,你没有任何权益。当然,如果男方同意的话,将来房产证拿到后,可以添加你的名字。
你的名字不一定会在拆迁协议上,但如果拆迁时考虑到了你的因素,或者有你的份额,即使在拆迁协议里没有,在拆迁内部档案里必定会有体现。
所以有没有你的名字并不是关键,而在于选择了何种拆迁补偿的方案,有没有真正考虑到你个人的因素。只要有,将来你随时可主张房屋产权,或者相应的拆迁补偿份额。
你好,你这种问题我处理过很多,一般是这样的:
1、拆迁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的,要看具体的政策
2、如果你是拆迁安置对象或是按户口拆迁,你可能有份额的
3、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名字,只要是拆迁安置对象,就有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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