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二手房税费降低,卖方毁约!

二手房税费降低,卖方毁约! 我与卖方签定购房合同,合同总价35万元整,经卖方同意支付定金一万元和中介费5000元交给中介,购房款十日内筹齐并做资金监管。签订合同后我便开始装修,现已装修完毕(装修花费3万元左右)。后因各种原因我无法筹齐全部余款,但卖方急需用钱,经由中介方同意,先支付10万元给卖方,卖方写下收到部分房款的收据,并同意延迟20天筹集余款。现在卖方毁约,不想卖了(因为税费降低,卖方感觉卖低了)。请问卖方需承担什么责任?提前支付的10万元是否能双倍索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泓达(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08-10-29 16:1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