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二手房卖方毁约
二手房卖方毁约 本人在2008年10月与卖方签定了购房合同,以30万购买,并按合同约定当天已付了16万定金给卖方,并写明在2009年4月过户并同时付余款14万。但到期买方要求付款对方不接收。并想毁约,后来我到法院起诉卖方,一审法院判要履约。卖方不服上诉并在这时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二审上庭时拿着抵押给银行的新证据说不能履约。现在我想请问各位律师买方应怎办,法院会怎判呢?(只要原因是现在这房屋的价值升了很多已超过60万了,所以他也愿意双倍返还毁约)。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C008(广东)
提问时间:2011-05-19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