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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国立高中扣留职工档案

国立高中扣留职工档案 我之前是一所国家性示范高中的教师,进单位时签订了两份就业合同,一份叫教育局,一份交学校,我们本人没有备份,合同规定如果提前10个月提出解聘就不交违约金,如果提出解聘就离职就支付一年的收入作为违约金,我提出解聘,但是单位不同意,并威胁我永远都拿不到档案,我选择了自动离职,至今单位都扣留了我的档案,这是合法的麽?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_cai……(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1-12-24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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