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欺诈消费者、偷税漏税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欺诈消费者、偷税漏税 2011年1月份的机票,因未赶上航班,当天改签,一直未乘坐。
12月想起要退票,95539及南航公司均告知已过有效期,不能退票,且提供不了代理出票公司——中国南航集团客货代理有限公司赛格营业部的电话。
退不了票也就算了,就当交学费,但是提出打印电子客票,也不能!合着就是消费者花了冤枉钱,连个发票也不给。
1、南航退票规定是霸王条款。退票有效期从出票日开始算起,而不是乘坐日期开始算。
2、南航公司欺诈消费者。票务代理公司的基本信息都不能提供给消费者。
3、南航偷税漏税。消费者掏钱买了机票,却不能得到报销凭证,借此,南航偷税漏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z9553……(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12-24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