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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公租房屋纠纷

公租房屋纠纷 有一间房管所管理的公租门面房,房管所内的租赁卡上写的租赁人是他人,但是该房屋自1990年开始租赁人全家搬去外省市后转给我使用,但是没有办理租赁卡的名字更替,而且现在对方告知我该户人家的户口也一直留在该公租房内没有迁出。这二十年来该公租房的实际租赁人,使用人是我,可房管所内的房卡名字无法更改,因为需要原租赁人本人一同前往。
    但是这二十年来房租一直是我本人直接向房管所缴纳,有房管所开具的我名字的房租缴纳发票,同时还有房管所开具的证明,证明内容为该房屋由房管所长期租赁给我作经营房使用。
    现在租赁卡上写名字的那人的家属回来提出要我搬出去,因为这房子租赁卡上的名字是那人,而且他们户口一直空挂在这屋子内,请问这种情况我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关于该房屋使用权问题到底如何,谢谢各位老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asuyu……(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1-12-23 18:2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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