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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在我租房期间,一直通过ATM缴纳水电气费,08年前垃圾处置费是由天然气公司代收,并且在ATM上缴费时直接包含了这项费用,可08年后就不包含垃圾费了,但我也没得到通知,所以就导致漏交了4年的费用,现在我们已经从出租房搬走,房东现在叫我给他补交这笔钱。
我个人认为我们已搬走,押金也已经退回,我们与房东的租赁关系就已经结束,房东在退还押金的时候有责任清算各项费用是否缴清、检测设备是否损坏。我也是无意间造成的漏交,中途几年还与人合租,现在让我来全部承担这笔费用,我认为不太合理。如果我要求我与房东各自负担50%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den0……(重庆-江北)
提问时间:2011-12-22 11: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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