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予我签合同有没有补偿
1.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补偿标准是:6年按补偿6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2010年12月-2011年11月这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如果每年都有年终奖金,且你干满1年有权利要求奖金。
可以要求四个月工资补偿
公司应支付四个月工资补偿,年终奖要看公司规定或双方之间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