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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与公交公司签订合同三年,2010年3月到期,由于公交公司与我本人从在一定的问题,后期公交车与2010年7月15日交回公交公司,这4个月期间是主管部门让等待处理的,现在燃油补贴发放,本人只领到2010年1——3月的油补,请问这4个月的油补是否属于本人所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永国(甘肃)
提问时间:2011-12-21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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