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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补偿问题

辞职补偿问题 本人于04年进入一家印刷公司工作至今(设备维修)。合同签的是执行标准工作制,但实际上班时间是白班八点半到下午五点半,夜班下午六点半到第二天上午八点(每两星期一换),虽说上满八小时后可以到宿舍休息,但要随叫随到,事实上是半夜事最多,每星期只能休一天,事多就不休了,从来没有加班费,现想已不支付加班费提出辞职,能得到补偿吗?请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Rv5774()
提问时间:2011-12-21 12: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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