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有义务给员工缴纳三金不?我的工资能追回不?
公司有义务给员工缴纳三金不?我的工资能追回不? 我在一家东北工程施工单位的项目部工作,当时去的时候我与镇江当地的另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在东北这个公司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相当于我是在职期间,外出工作,总计工作了一年半。我的三金由镇江老家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代缴,然后我再把公司替我缴纳的那部分归还给它。第二年年初去东北单位工作的时候,我把第一年在镇江公司缴纳的三金中属于公司承担的那部分拿去给东北的那家单位报销,当时项目部领导批准报销了,钱也发给我了。可是现在东北这家公司又以我不是公司正式员工,个人档案和实历未转入公司,不能享受此待遇,之前给我报的养老保险费用违反了公司规定,要求退回为借口,用我的工资补贴进行抵扣,请问刘律师我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这部分钱吗?东北公司有没有违法劳动法规定的用工条款?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mqin(江苏)
提问时间:2011-12-19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