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住房采光权
你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采光虽合乎国家日照标准,但新建筑物使在先相邻建筑物的采光低于原标准,亦属侵权。你可以对照一下,看看是否侵犯了相邻权。
你好;在大寒日,日照保证一个小时,就是符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