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返回小区公共物业收益
返回小区公共物业收益 律师您们好!
前几年小区业委会和一个物业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依据合同,物业公司 每月需要向业主大会返回小区公共物业收益的一部分,但该公司没有真正履行合同的诚意,合同期满前,业委会全体意见认为不能续聘,接着征求业主意见,该公司于是和业委会个别平时很霸道的人串通,联合几个既得利益的大业主。
趁业委会任期期满之际,由房管局,居委会出面张贴告示,说业委会到期,根据业主意见要重新选举新一届业委会,这一届 不能继续活动,还要收交我们的公章 ...,因此,当时业委会只能依据多数成员的意见,鲜明地表达了意见也张贴了,以后的事情就没法去继续了。
然而一年多了政府这些部门又没有帮助小区组建新一届的业委会,到现在没有任何动静。 现在的情况是:物业公司过去几年欠业主大会公共收益大约50万没有还, 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又呆在这里1年多,管理费照收,欠的老帐,新帐又不还,从而导致小区的公共积累金至今仍然没有。
经过8年多努力,业委会又被搞垮了,几十户业主想联合起来起诉又存在——主体资格问题,高昂的诉讼费和律师费问题,不知怎么办才好,能否请大家指点指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33128(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2-19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