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维权~合法的权益被非法侵害
维权~合法的权益被非法侵害 当事人是一名省体工队在编的运动员,于1986年被省体工队分配市公安局报到工作,后因体工队的原因,没有任何方式通知当事人,还故意把当事人档案弄丢。通过暗箱操作,当事人的市公安局工作被人冒名顶替。当事人1986年曾多次找过省体育局和市公安局,一直未果。当事人在2005年得知自己的市公安局的名额被冒名顶替,维权至今,通过维权。找到很多材料,2011年7月份省体工队还给当事人出一份关于赔偿当事人的材料。请问通过法律途径可否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Sr7775()
提问时间:2011-12-18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