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担保,不知判案能否以领导的一段讲话作为断案的依据呢?
担保,不知判案能否以领导的一段讲话作为断案的依据呢? 我受骗帮人担保,现在那人已被判刑,担保的那笔钱已被确认为是诈骗,现在受害人(实际是放贷的)要求我承担责任。按照担保法,主合同既然是诈骗,应该是无效的,那么担保合同也应该是无效的。可是,法院却以福建省一位法院领导在泰宁工作会议上的一段讲话作为依据,判定主合同有效,因债务人已被判刑,所以我要承担连带责任。不知判案能否以领导的一段讲话作为断案的依据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vt5138(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11-12-17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