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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卖方违约如何更好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卖方违约如何更好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你好!我们刚刚在11月份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那时候价格比较便宜,现在房价上涨,卖主不想买了,当时因为里面住的是房主的亲戚,所以为了他们找到新住处,我们决定12月15号前过户,12月15号,交钥匙,原来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因为房主不同意,我们选择商业贷款,我们想早点过户,房主一直拖,现在房主说不要卖房子了,我们应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呢?我们付了5000元押金了,房主只赔偿我们押金就行吗?因为房价上涨的很厉害,一个月每平米上涨了将近600元,这些机会的成本谁来负责呢?我们班里那些手续耽误的时间费用,以及家里人借首付款的钱也需要费用呢?由谁来承担呢?给我点好的建议吧!谢谢大家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qian……(河北)
提问时间:2009-12-10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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