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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学生课间法上意外班主任教师是否应承担责任?

学生课间法上意外班主任教师是否应承担责任? 在学校大课间时,孩子都在校园内玩,出事的学生着急上厕所,从操场跑过时意外被其他的孩子绊倒,两个大门牙磕掉了(孩子的牙属于恒牙,不能再长新牙了)。但事后,孩子并未向老师及时反映牙掉了这一情况,只说被绊倒,直到中午家长接孩子时才知道。在这一情况中,班主任教师是否应但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悅惜(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12-16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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