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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 本人于2010年9月1日开始在某公司上班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口头协商,2011年3月1日开始按1600每月基本工资缴纳社保,事实上工资不止这些。每月只发1000元生活费.这个有本人签字,其余年底结。请问还可以申请仲裁单位向我支付双倍工资吗?过了仲裁时效没?其他我什么证据都没有!现在仍然在上班,我应该收集什么证据,怎么维权?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晨曦(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1-12-16 16: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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