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有关房屋继承权的问题
有关房屋继承权的问题 张律师:
您好!
现有一事需要咨询,具体事情如下。
我们家兄妹三个,我最小,上面有两个哥哥。先前家中拆迁安置共分四套住房,我们兄妹三人各一套(目前四套房子户主姓名还是我母亲的名字,据说拆迁安置的房子现在还拿不到房产证,无法办理房产),还有一套是父母的(当时签订了协议,就是说等父母百年后三人共同分配,兄妹及相关人员都签了字)。后来由于大哥赌博欠下外债,为了让他引起重视,并引以为戒,又重新让他写了保证书,大致意思就是说:以后不再赌博,如果今后还赌博并欠下外债的话,将净身出户(先前签订的有关房屋等分配的协议均作废),和家中成员断绝关系,并以此保证书为依据。当时我们兄妹三人都签了名字。
现在,我就是想问,后来签订的这份保证书有没有效?万一我大哥再赌博欠下外债的话,有关后来这个保证书上的保证声明是否有效(就是说我父母的这套房子他没有拥有分配权,以及净身出户的这条声明)?
请张律师能详细告知,本人将不甚感激,假如还有什么更好的建议的话也能说一下,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青青0258(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1-12-16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