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权问题。
根据规定,子女有天津市户籍的,都可以有权承租,一人承租的,应当给其他人补偿。
公产房产权不属于你们
公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承租人只是有使用的权利。因此,只有在此房内居住并有户口的人才可以使用这个房屋。如果打承租权或者使用权诉讼的话,长女的胜诉希望较大。
同住人,可以继续承租
公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承租人只是有使用的权利。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
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六)过户申请书。
过户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过户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过户,并提交经公证的代理履行承租房屋义务的保证书。
没有符合过户条件的,出租人可以收回该公有住房使用权。
需要达成一致意见。
一人承租需要给他人一定补偿。
公房内如果还有其他共同居住人,应该机会较大,同时居住公房也要符合没有其他房子这个条件。
你母亲如果想承租此房,但并必须给其他的子女货币补偿。具体可与我联系。
承租人的子女均有变更为新承租人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可以确定由其中一个承租,但需对其余人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