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房屋合租赔款问题
关于房屋合租赔款问题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是和同事合租房子,当初是一起看的房子,一起决定住下的,押金一家一半。但是与房东签署合同的承租方名字是我,身份证号留下的也是我。我与同事之间没有任何的书面承诺,交房租的时候是通过她的银行卡转账给房东的。现在我跟同事住的不是很愉快,事先一个月通知了她我可能不住在这里了,如果找不到别人来住,我也要搬走,押金也不要了,联系房东合同上承租方的名字改成是你的。当时她也默许了,一个月过去了,我没有找到来住这里的人,于是跟她说我可能要搬走了,但是她不同意说没有找到别人来住,你就走,我也承担不起房租啊。后来我仔细的看了一下与房东签署的合同,上面有写到,如果我单方面的提出解约,将要赔偿一个月的租金、当初的中介费以及押金。于是跟同事说,我现在没办法搬走了。便与她协商,将房子整套转租出去,她不同意。
我便与房东联系,我现在付不起房租了,可不可以找到下一家整租的人,然后你们重新签署合同,房东说可以但是最好你们协商好。
现在的问题是,承租方名字是我,我与同事之间无任何书面合同,我跟房东协商把房子租给下一家,我需要赔同事钱么
(除房屋押金外)?
还有就是,如果我跟房东提出违约,让后将钱赔付给房东,我还需要赔偿给同事钱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lyazi(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12-16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