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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本人是泉州开发区一小区顶楼业主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本人是泉州开发区一小区顶楼业主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本人是泉州开发区一小区顶楼业主,房子建于2006年,交房后就一直漏水,房子明显使用海沙超标,四处开裂长毛,已维修多次,保修期开发商都是小修小补,根本解决不了问题,顶楼业主全部都有漏水问题,而且水已经渗到6-7楼了!如今物业已保修期已过不修了,此次因修路政府有赔偿小区一笔钱,原先说好拿来处理屋顶漏水事宜,如今钱下来了,业委会却说泉州开发区管委会说屋顶楼面不属于公共维修部分,不能用这钱维修,还说法律有规定楼顶不属于公共部分,要我们顶楼业主自己买单自己修,还有外墙渗水只要水是屋顶下来的,都不属于公共维修!本小区非楼中楼屋顶!经我们顶楼业主一再反映,物业说可以维修,但费用上要我们顶楼业主自己承担一半!不知这是否合理!物业与开发商是同一家公司!另外本人是三单元顶楼业主,而隔壁二单元的底层住户不断跑我这边种菜养牲畜,乱堆东西,绑弯屋顶通气管等易造成漏水的行为,我该怎么办?希望各位能给个指导意见,先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6-06-15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