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期限问题
1、之后的到期日。
之后的到期日.
个人认为应当是跟随之前的到期日,因为房地产抵押应当登记,不登记不生效。新的一笔的支用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算作无担保债权。且法律规定担保权利属于从权利不应当单独让渡,他不是自然而然的就转为新的债权担保。故到期日应当为2011.12.11
抵押合同未重新签订,抵押期限为2011年12月10日。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你好,你这种问题我处理过很多,一般是这样的:
1、应该是前面的日期
2、抵押的期限是跟着债权走的,另外合同没有重新签订
我们这类案子做过很多,完全有信心帮你赢取权利。建议和我们面谈,这样对你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