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二手房的买家违约咨询
二手房的买家违约咨询 你好,详细情况如下。
今年10月7号,我通过中介放盘,将我名下位于花都的一处房产以75万元的价格出售,并通过中介与一买家签署了协议,收取了一万元订金,合同约定,在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贷款手续,并拿到首期款。
时至12月12日,我依然只是收取了对方的1万元订金,原因是买家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发现其在银行(据对方自己说,是因为其家人用他的身份证在银行办理过担保)有记录,只能贷款四成,买家不够首付,后在中介协商下,同意其以其妻子名义,并换银行重新申办贷款(第一次找的银行是工商银行,现在换成中国邮政银行),因为我个人也并不是急着要用钱,所以,也没有考虑过追溯买家责任,同意了其延期和配合重新更改交件的资料。
但在更换了按揭公司后,买家又以其首期款不够为由(其称自己只有20万现金,银行贷款只有52万,同时还要支付按揭公司和中介费用计2万元,其差约4万元),要求我降价两万,否则其不支付按揭公司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取消原合同(如果我提出取消合同,按上述事实,是那一方违约,程序应该怎么走??)同时,如何让买家给予赔偿(合同中约定,违约方赔付定金的双倍或房价的10%,这个我可以选择金额较大的吗?程序应该如何走??)
以上,烦请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byy74……(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2-12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