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2010年被派遣至一电力单位从事驾驶工作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2010年被派遣至一电力单位从事驾驶工作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2010年被派遣至一电力单位从事驾驶工作,至今己在此单位连续工作六年了,单位也有正式工驾驶员,从事同样的工作,但工资是我们的一倍,今年驾驶员进行了外包,我们收入更低。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这五年的同工不同酬差额。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新疆-阿克苏)
提问时间:2016-06-13 21:1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