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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解放军部队单位护士,从事护理工作8年,上周医嘱打5毫升化疗药
我是一名解放军部队单位护士,从事护理工作8年,上周医嘱打5毫升化疗药 我是一名解放军部队单位护士,从事护理工作8年,上周医嘱打5毫升化疗药,我打了10毫升,病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安全出院,护士长和主任一致找我谈话,要我自己辞职,去年签的3年合同到18年,威胁说如果不申请辞职就把这件事情记录进档案,我想问问造成医疗过错,但是没有造成对医院的重大经济财产损失,医院要我自己辞职,我就什么补偿都得不到了,是否需要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5-18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