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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鉴、财产、账簿被侵占,要求返还
公司印鉴、财产、账簿被侵占,要求返还 1999年有限公司被抢走,本人上诉法院要求返还。我认为是“侵权之诉”法院在审理开始就定位是“公司权益纠纷”一案。
审理当中被告所出具的证据都是与被抢占公司无关的证据。他们证据是证明另外一个公司资金的属性是国有,用以回避侵占违法。法官也支持被告的证据。
我个人认为,1、侵占合法注册的私有公司就是违法。侵权之诉
2、如果法院支持被告确认另外一个国有公司资金属
性证据,就应该另行起诉。是确认之诉。
法官所定的案由对吗?法官审理非原告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吗?本案两审结束。现在到了北京申请再审阶段急切有律师帮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你知道(天津-北辰区)
提问时间:2011-12-10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