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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请问民事合同纠纷中对方突然中断与我方联系,这是否构成犯罪?应当如何处理?

请问民事合同纠纷中对方突然中断与我方联系,这是否构成犯罪?应当如何处理? 我是在校大学生,与数名同学在校付费报班跟随某个团队外学习舞蹈。然而该团队于今年八月(暑假中)解散,成员各自离开,收取我们学费的队长二人去到外地,期间完全没有告知我们。
九月份开学后我们多方联系,他们都用各种借口拖延时间,甚至隐瞒他们的行踪并欺骗我们关于今后的计划,而其漏洞曾被我们当场揭穿。
今年十一月我们再次主动与他们联系时我们提出解除当初的学习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学费,理由是他们的蓄意欺瞒行为丧失了信用,我们有权利要求解约。然而他们执意不肯,又说要补上课程,我们不同意,对他们说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结果过了几天再联系他们就手机销号了,我们完全无法找到他们。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了犯罪?我们想向公安机关报案是否能够被受理呢?公安机关能帮助我们维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闪耀西瓜(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12-10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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