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姐姐惨死,如何定性本案?
姐姐惨死,如何定性本案? 姐姐,年仅26周岁,已婚,有一五岁男孩,因为感情纠纷,受害人丈夫与第三者有感情瓜葛,闹的更是满城风雨,于今年9月1日,与第三者发生争执,并非特意滋事,而是受害人及其妹妹路过第三者家门前,第三者及其母亲,和一堂妹共同厮打,手持铁棍,致其死亡。后来得知,是第三者及其第三者母亲早有准备,并有过公开喊话要将受害人打到。
第三者本人已抓获,其母亲装病未抓获,对其堂妹更是没任何行动。
尸检报告未检验出任何致死原因,就一并推脱到心脏问题上。
现今已过去三月有余,无任何动静,该如何处理?
这件案件该如何定性罪犯?还有什么其他事项需要申诉?还有什么要注意的,本人及其家人不是懂得法律常识,请各位仔细分析、讲解一下,麻烦各位,谢谢各位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27640……(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1-12-09 20:46